怀仁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怀仁市交警队招牌惊现繁体字是无心之举还是 [复制链接]

1#

按照相关规定,*府部门在悬挂部门名称牌子时不得使用繁体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但是怀仁市交警队在其楼顶安装的招牌上却出现不规范的繁体字,其怀仁交警四字中的怀使用了繁体字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规范汉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简体字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而《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也规定,公共场所的题词、题字和手书招牌,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广告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中就要求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据当地群众说,该招牌大约是今年国庆节前后重新安装使用,之前的招牌并没有出现繁体字。他们质疑,之前牌子好好的不知道为何非要浪费钱财重新更换,而且作为行*执法部门的怀仁市交警队理应在招牌使用中更加严谨,却不知何故使用了不规范的繁体字。这究竟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举?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